一、竞赛信息

主题:远安•未来城市中心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20日
微信群探讨会:2016年9月初(提交报名材料后将被邀请入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作品提交截止日期:2016年9月20日
评委评图:2016年9月底
评审结果公布:2016年10月

建设方: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织方:深圳市观筑建筑发展交流中心
支持媒体:设计竞赛公众号

二、竞赛背景

“远安•未来城市中心”四馆一中心改造规划设计方案竞赛由远安县政府和远安住建局共同发起,ATU深圳观筑主办。以县城整体改造功能更新规划作为切入点,实施土地复合、功能混合与文化融合的旧城中心工业老厂片区“有机更新”。
我们广泛征集景观,规划,建筑,艺术、包括跨界人士对城建的智慧,挖掘改造建筑体的文脉价值,探寻旧工业区改造的合理空间意愿化、土地再利用的科学高效化之路。共同打造一个全新的远安的市民服务中心,综合性的政府服务平台,老城区的活力中心,沮河沿岸的重要市民文化活动、休闲活动场所。
通过本次竞赛活动,各位设计师展示独特创意,用实际的设计力量支持县城建设新发展,宣传活力远安。

三、湖北.远安介绍

远安县位于湖北省中西部、宜昌市的东北端,东望荆襄大地,西扼西蜀门户,素有“西蜀门户,荆襄要冲”之称,远安历史文化悠久,距今有2100多年的建县史,是嫘祖故里和楚文化的发源地之一。县域面积1752平方公里,辖6镇1乡、117个村(居),总人口20万人,其中县城约5万人。远安生态环境优良,森林覆盖率达74%,是全省绿化达标第一县。远安物产丰富,特别是磷矿、煤炭等矿产资源储量丰富。
近几年来全县上下围绕建设实力远安、生态远安、幸福远安的目标,以全域景区化为统领,以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等为抓手,着力打造湖北最美县市。全县形成了磷化工、新型建材、机械加工、农产品加工四大主导产业体系,先后荣获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区、全国绿色小康县、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省级文明县城、省级园林城等荣誉称号。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在远安视察调研时,称赞远安是绿色湖北,美丽荆楚的典型,是全省全面发展,综合发展的典型。

四、用地概况

▼用地范围

640-2

▼现状图片

640-3

▼设计范围

640-4

注:其他资料详见“资料下载”链接。

五、设计要求

1、建筑场地
设计范围及要求说明:以中间的规划道路为界(可南北方向适当移动,需考虑到东侧民宅的拆迁量),南区为本次竞赛“四馆一中心”概念方案设计的用地,保留的建筑必须能满足实际功能要求;北区为概念规划设计用地。

2、南区概念方案设计建筑面积
建筑总面积约20000㎡,作为设计参考,不作特别硬性要求。
以下各建筑单体面积,为功能面积,仅作设计参考。
A. 行政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3500㎡)
B. 图书馆(总建筑面积3000㎡)
C. 民俗博物馆(总建筑面积1500㎡)
D. 文化馆(总建筑面积3000㎡)
E. 规划展览馆(建筑面积2000㎡)

3、北区概念规划设计
设计成果需满足四个方面的要求:a.体现公共空间的创意;b.以商业建筑为主进行功能布局;c:表现建筑的空间形态;d:表达建筑立面的意向;e:提供相关规划技术经济指标首先是对整合场地的规划设计和功能布局。对场地内的建筑群、道路、绿化等的全面合理的布置,并综合利用环境条件使之成为有机的整体,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及用地布局,使各功能区对内、对外的行为能合理展开,各功能区之间既保持便捷的联系,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六、设计标准

1、目标定位
1) 打造远安未来城市中心
远林片区旧工业片区经过有机更新,凸显工业构筑特色,提高土地利用率,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格局,创造出更具吸引力的地标性建筑,打造远安未来城市中心。
2) 提供市民公共活动空间
以服务人民为主旨,为城市注入新的活力,为市民提供公共活动空间,提升中心区功能和公共服务水平,成为综合性的政府服务平台,成为沮河沿岸重要的市民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

2、设计原则
充分尊重设计带来的场所思考,直接从场地入手,引发设计与场地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促使设计与场地共生为一件设计作品,在体现原貌和历史意义的尺度上完成远林片区旧工业片区的重生。
保护性:设计方案需尊重现状,科学合理保护现有资源。
主题性:设计方案需反映竞赛主题“未来城市中心”,充分挖掘现有的设计元素。
可实施性:设计需考虑实施的可能性与经济性,包括后期维护成本。
创新性:设计作品应具有原创性和前瞻性,鼓励创新。
生态性:设计方案秉承绿色低碳环保的设计理念。

七、竞赛流程

1、报名
1)报名对象
竞赛采取自由报名,公开竞赛的方式。本次竞赛面向国内外青年设计师和设计团队,全球建筑、景观、规划、艺术设计等相关从业者及高校学生。
2)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20日
报名材料:身份证扫描件(上面有个人签名和电话号码),报名表格,个人简历和作品集
报名材料接收邮箱:guanzhusz@atuchina.com
邮件标题:四馆一中心(湖北.远安)“未来城市中心”改造规划设计方案竞赛报名

2、作品提交
提交截止日期:2016年9月20日
提交邮箱:guanzhusz@atuchina.com
邮件标题:四馆一中心(湖北.远安)“未来城市中心”改造规划设计方案竞赛作品

作品要求:
参赛者一律提交电子版作品(包括图纸及相关文件),竞赛组委会不接收任何纸质版作品。
1)语言:竞赛官方语言为中文(标题和主要设计说明的使用语言中必须包含中文)。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参赛者可提供中文和英文双语图纸。
2)比例与尺寸一律采用公制单位。
3)文件资料:参赛者需在提交作品的邮件中附加需辨认的身份证明扫描件(中国大陆地区参赛者提供身份证扫描件,中国港澳台地区和国际参赛者提供护照扫描件)。
作品规格
A. 规格:请以841mm x594mm 图纸版面可采用横向或竖向排版,每项作品须由3-10幅图纸组成。如图:

640-5

B. 内容:内容需包括所选场地的基本特征,设计和场地的关系,设计尺度,和自然环境的关系,以及细节等设计的基本信息。提供例如总平面图,平、立、剖面图,透视图、交通流线图、景观分析图等图解以及500 字左右的设计说明(组合于图面之中)等,比例不限。
C. 提交作品的邮件里须附有一个以设计者姓名命名的文本(TXT格式),里边包含作者姓名、报名序列号、电子邮箱、手机号码、指导教师姓名及联系方式(若有)、学校及院系/设计机构全名、作品名称及设计简要说明。分类整理于以设计者命名的文件夹中,其中提交图片请根据图片内容命名(如XXX平面图1)。

3、竞赛方案评选
在竞赛组委会协助下,评审团将对参赛方案进行评审,并确定获奖作品。评审团由发起单位代表及国内外业内著名设计师组成。评审结果将于2016年10月公布。

1)评判标准
共4项评判标准。
A. 设计的审美价值和创新性
B. 设计对场所的尊重和提升
C. 方案的可实施性
D. 方案为远安带来的文化效益,旅游效益及经济成果
2)评比办法
A. 由组委会审查参赛作品,并确定前11位排名的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将在观筑平台发布和展示。
B. 前11位排名的入围作品进行概念方案汇报,评委会最终评选出具体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方案。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10万元+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人民币4万元+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人民币2万元+获奖证书
优秀奖(5名):奖金人民币5千元+获奖证书
(注:所有奖金均含税。)

九、资料下载

报名表格下载链接:http://pan.baidu.com/s/1pLTc5jt
密码:d4u6
项目资料下载链接:http://pan.baidu.com/s/1kV6kaVX
密码:h3v2

十、竞赛答疑

答疑电话:0755-86250922或13590452971

十一、竞赛规则

1、参赛者同意并遵守本竞赛通知的内容及竞赛规则;组委会对竞赛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
2、电子图纸中请注明设计者姓名和设计机构。
3、参赛者拥有参赛作品的版权,但竞赛主办方有权行使参赛作品署名权以外的其他版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出版权等。
4、本次竞赛旨在征选优秀作品,后期项目实施建设,将由远安政府投资计划、审批流程进行决策。
5、参加过其他竞赛的作品,或使用他人曾经在公开场合发表过的创意的作品不允许参加竞赛。

十二、所有权及版权声明

参赛者提交作品之前,请详细阅读以下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
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参赛者”或“作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1、原创声明
参赛作品是参赛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该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参赛者保证参赛作品终身不以同一作品形式参加其他的设计比赛或转让给他方。否则,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及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属
为了更广泛推广竞赛成果,所有参赛作品除作者署名权以外的全部著作权归远安县人民政府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权:享有对所属竞赛作品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和宣传的权利;享有自行使用、授权他人使用参赛作品用于实地建设的权利。竞赛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展示和宣传等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参赛者本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等。参赛者同意竞赛承办单位及远安县人民政府在使用参赛作品时将对其作者予以署名,同时对作品将按出版或建设的要求作技术性处理。参赛作品均不退还。
3、参赛者应对所提交作品的著作权承担责任,凡由于参赛作品而引发的著作权属纠纷均应由作者本人负责。

十三、特别声明

1、参与本次竞赛的活动各方(包括参赛者、评委和组委),即表明已接受上述要求。
2、本次竞赛的参赛者,须接受评委会的评审决定作为最终竞赛结果。
3、组委会对竞赛活动具有最终的解释权。
4、 为维护参赛者的合法权益,组委会特提醒请参赛者对本办法的全部条款、特别是“所有权及版权”声明部分予以充分注意。